为深入推进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26年以来,北海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整治力度,依法查办一批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案件,全面规范肉制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秩序,形成强大执法震慑效应。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2026年3月,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信息依法对北海市海城区某饮品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店在网络平台开设的网店上有待售菜品“炸风味牛肉串(30串)”,该菜品商品描述中显示“主料:牛肉”,但检查发现用于制作上述菜品的原材料为“牛肉风味串”,包装标示配料为鸭肉,未含有牛肉成分。经查,当事人以鸭肉制品作为食品原料充当牛肉制品加工销售,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构成经营以假充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是严惩“挂羊头卖狗肉”式欺诈,守护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的典型案例。本案中,经营者利用网络平台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将低价鸭肉制品虚假宣称为高价牛肉制品,实质是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市场监管部门对此类行为的严厉查处,体现了对消费欺诈“零容忍”的鲜明态度。通过持续打击以次充好、虚构成分等不法行为,切实警示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坚守信息真实性底线,任何试图以“文字游戏”混淆视听、误导消费者的做法,都将面临法律严惩。
案例二: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黄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6年3月11日,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公安分局开展肉制品生产经营环节专项检查。经查,辖区经营者黄某某在禽肉加工处置环节,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对鸭肉进行脱毛处理。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食品安全行刑衔接工作要求,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典型意义:本案是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对肉制品加工“源头性”违法犯罪实施精准打击的典型案例。本案中,当事人在禽肉加工中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进行脱毛处理,性质恶劣,危及群众身体健康。市场监管部门依托联合执法机制发现线索,并迅速启动行刑衔接程序移送公安机关,有效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该案的查处,不仅对企图在加工环节利用化学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不法分子形成了强大法律震慑,更彰显了监管部门从“行政执法”向“刑事打击”延伸的刚性态度,切实筑牢了从屠宰、加工到餐桌的全链条安全防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